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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二十二章 要上班!要上班! (第2/2页)
,车间门口拴了狼狗,请了保安。一般人进不去了,偷铁偷铜卖的好事也没了。 一家人没事干,小两口和孩子,守着丈母娘和老丈人的那一点内退工资过日子。 吴老十身强力壮,不出去挣钱,守着家,孩子家务事就基本上全包了。 没钱就得受气。 吴老十无疑就成了家里的出气筒,语言上没什么好听的。 不受待见,被人看不起,都是因为自己不挣钱。 吴老十想通了,一切都是挣不着钱的缘故,出门打了半年工。 小口袋(小包工头)卷款走人,分文没拿到。回来路上,坐车到省城转车,刚下车,又被当盲流给收容。 吴老十打电话回来,小夜叉倒贴钱把人给取回来。 没挣钱也就算了,可小夜叉就是不相信,硬说他把钱拿去瞟赌了。 这事一出,全厂人都知道了,以为吴老十真拿钱去瞟了,弄得吴老十里外不是人。 这之后,又发生了一件事,接连的打击,丁洪娃的表哥吴老十就万复不劫了。 吴老十的手表放在洗衣台上忘拿了,被一个职工捡到还给他了。那手表是他这辈子拥有的,唯一的贵重物品。 为这事,他自己就写了一张《表扬信》帖在家属区的大门口,“表扬”那拾金不昧的人。 其实他应该写的是《感谢信》而不是《表扬信》。 《表扬信》一般是上级写给下级的,或是组织写给个人的! 没文化闹了天大的笑话,这笑话在厂里疯传。 这之后,熟人见着就取笑他,都不叫他的本名了,都叫他“表扬信”。 吴老十彻底崩溃前一天,到三机厂找到丁洪娃,好像有什么话要和他说,但又欲言又止,要请侄儿喝酒。 丁洪娃知道他比自己还拮据,就请他喝酒,喝得醉醺醺,丁洪娃还把他送回二机厂。 第二天就听说吴老十出事了。 丁洪娃急急忙忙到厂医院,看见急救床上的床单上有好多血,说是割了大腿动脉,又没割准,流了好多血,好在人还没死。 丁洪娃虽然当过兵,可没打过仗,没有见过这么多血,吓得退脚打颤颤。 小夜叉也吓得够呛,叫了周围邻居把吴老十弄到的铜分厂医院抢救。 发生这事后,小夜叉对吴老十的态度有一段时间比较客气,过后又有过之而无不及。 这样把吴老十弄得不知是活好,还是死好。 神神颠颠地越发糟糕了。 小夜叉和她父母叫了车,硬把吴老十给送回他父母那去了。 丁洪娃记得他小表舅说死了比好活着的话,丁洪娃呵斥他: “说这些没来头的话,你死了,两个侄儿就没爹了!你疯了?说疯话!” 吴老十听了这话,眼睛发亮地看着他,好像提醒了他什么事情: “疯了也好!你看那些疯子,一个一个的都乐滋滋,没见一个焦眉烂眼的,没得一点烦恼!” 吴老十他老婆把砍断工龄的钱投到股市上去,亏得所剩无几。孩子撂给他,自个玩消失。 吴老十各处找了一阵子,没有结果。 吴老十疯癫了,见着像他老婆牵着小孩的妇女就往家拉,硬说是他的老婆和孩子。 吴老十先是到已经没人上班的厂办公楼去,楼上楼下,里外闹,不停地就叫一句话: “我要上班!我要上班!” 没人理他。 他就蹬天挠地,打着滚叫:“我要上班!我要上班!” 后来又到政府机关门口胡闹。 省城开运动会,写好牌子,待运动会人最多,运动会进入高潮的时候。 吴老十拿出标语牌,标语牌上写: 要上班,要工作,要养孩子要吃饭! 嘴里还是那句话:我要上班!我要上班! 观众都不看运动员比赛了,都看他表演了,其混乱程度,影响之坏可想而知。 家里人凑钱,政府给了补助,把吴老十弄到精神病医院去了。 伟人人家不在了,又没钱又不想受气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。 想上班? 闹也没门! …… 唐二娃、小飞、侯爱东、丁洪娃、黄金龙一致认为,宁可累死,也不穷死。 与其窝在这山沟沟里,穷死,不如趁年轻,出去闯闯。 作为男人,即使创不出什么丰功伟业,起码也可以挣点钱,让家里的日子过好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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