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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初次见面 (第1/1页)
“难道凡妮莎看出了自己的胆怯,怕自己太自卑,所以故意撒谎了?” 程越只能这么想。 要知道,现在可是共和国时代。 就算是过的比较滋润的法国贵族们,也很少有请陪读和生活管家的。 现在的法国贵族,基本上只剩下一个名号。 至于他们的领地和产业。 要么因为经营不善卖给了他人。 要么转型成功,成为一个合格的商人。 如果是早早卖掉产业,踏实工作的还好一些。 最惨的就是一些经营不善,还不自量力,放不下身段的那些贵族。 曾经的身份曾带给他们无上荣耀,以至于他们不需要谋生,自然有花不尽的钱财,所以随着新时代的展开,曾经只能做佣人的人才开始出人头地,大部分欧洲贵族不懂企业管理,或快或慢,几乎都开始落魄。 拍卖行每年拍出那么多藏品,绝大多数都是这些破落贵族拿去拍卖的。 因为他们舍不得自己的酒庄,舍不得自己的古堡。 每年维护和经营这些东西需要耗费巨量的钱财。 这些钱从哪里出? 只能靠卖卖卖了。 程越本以为现在的凡妮莎还没有出人头地,以她现在落魄的家庭条件,或许可以从她家人那里打开局面。 可是现在看来。 完全弄反了。 这时候,凡妮莎已经她坐进车里。 一辆乍看普通,但是从轮胎和发动机咆哮声中,就可以明白这绝对是一辆重度改装的商务车。 程越这才想起要追上去。 “喂喂,凡妮莎。” 他情急的喊了两声。 可惜此时恰好有校车从学校里开出来,挡在两人之间,凡妮莎并没有听到。 不过有其他人听到了。 跟凡妮莎一同走出学校的几名同学往程越这边看了一眼,窃窃私语说着什么。 程越没有注意到他们。 眼看奔驰商务已经往前开走,他赶紧钻进一直在旁等待的计程车,让司机追了上去。 经过十几分钟的追踪,两辆车一前一后停下。 这是一栋古老的别墅建筑。 位于塞纳河畔,距离战神广场很近。 早上一觉醒来,站在三层卧室外的阳台上伸个懒腰,就能看到耸立在广场上的埃菲尔铁塔。 院子里郁郁葱葱,栽满了园丁静心打理的绿植。 这里当然不会是普通的钢琴教室。 程越凭借精密视觉看向门牌。 菲利浦·罗贝路易·帕杰斯 这是钢琴大师理查德·克莱德曼的原名。 程越后知后觉。 他早该想到了。 如果凡妮莎真是落魄贵族的孩子,怎么可能从小接受理查德·克莱德曼这样的大师亲自指导? 要知道,这种级别的钢琴大师,通常不会收年龄太小的弟子。 想要找他拜师的人力,光是演奏级的天才就有很多,他们哪有时间去带一个未来不确定的孩子? 除非是恩人家的孩子。 或者给的钱让人无法拒绝。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,凡妮莎的身份都不会太简单。 “唉~凡妮莎你个小骗子,可把我给骗惨了。” 程越苦笑摇头。 不过不管她是什么身份,既然十几年后可以爱上自己,现在也肯定有机会。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。 凡妮莎出入车接车送,有陪读还有生活管家。 自己怎么扎机会接触他? “对了,钢琴。” 程越眼前一亮。 如果自己也成为理查德大师的弟子,不就可以天天跟她在一起了? 以自己的双手控制和绝对音感,相信理查德应该不会拒绝自己这种天才,实在不行给他个几十万欧元学费,他总不可能还拒绝吧? 程越这么想着,就打算直接进去问问。 结果一回头,猛地发现一只大手出现在面前。 下一秒。 程越双眼一蒙,昏睡过去。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。 程越昏沉沉睁开眼。 发现自己被绑在一张凳子上。 面前是一名身着背心,肌rou虬实,带着墨镜的寸头大汉。 “完了,被绑架了?” 程越心里咯噔一下。 在法国住过大半年的他,很清楚这个地方要多混乱。 事实上很多旅游城市都与这种弊端,各种小偷小摸随处可见,尤其是华人喜欢带现金上街,在巴黎,几乎每天都有华人被抢的事件发生。 可那一般是发生在北郊93省,在小市区里很少会碰到这种情况。 自己还真是走运啊。 哪怕程越两世为人,被绑架这种事还是第一次遇到。 他壮着胆子问道:“你好,请问您没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 一般针对华人的绑架,只是为了图钱。 但是眼前这位寸头壮汉好像有点不一样。 只是坐在程越对面,墨镜后边的双眼紧紧盯着他,并不说话,也没有其它动作。 “那个……” 程越还待提问,对面的房门突然打开了。 身材爆炸的职业装女性走在前面,护在门的旁边,然后程越日思夜想的那人的缩小版,迈着优雅的步伐从外边走进来。 寸头壮汉起身,恭敬的站在一旁。 凡妮莎则是在他刚才的位置上坐下。 像一个教父一样仰靠在沙发里,对她的关键的道:“梅拉。” “小姐。” “问问他是谁,为什么要跟踪我。” “是。” 身材爆炸的女管家还没开始提问,程越已经主动说道:“我会法语。” 凡妮莎哦了一声,认真问道:“那你可以回答我的问题了。” 她的表现一点都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孩子。 不过这才是程越认识的她。 要强,认真,胆大,喜欢挑战。 程越没想到会以这种方式跟她‘第一次’见面,心里感慨的同时,声音也变得有些哽咽。 “凡妮莎,我是……” “我叫程越。” 程越心有些乱。 没有经历过这种失而复得感情的人,恐怕难以理解这种感觉。 “你认识我?” 凡妮莎好奇道。 程越使劲点头:“认识,非常认识。” 凡妮莎好笑的摊开手:“可我不认识你,难道我失忆了?” “是的,你不认识我,不过你会很愿意认识我,因为我会做很好吃的中餐,当然西餐也可以,不过我知道你会更喜欢中餐的味道。” 凡妮莎咯咯笑了起来。 笑够了才道:“你可能搞错了,我对那些油腻腻的,好像叫炒菜对吧?” 身旁的女管家认真点头:“是的小姐,中式炒菜。” 凡妮莎不屑道:“说实话,我试过很多炒菜,可惜没有一道菜和我的胃口,怎么说呢,大国的食物名不副实,就像……在吃垃圾。” 国外的中餐馆确实味道不怎样。 主要是两个原因。 一是入乡随俗的乱改。 二是厨师的不专业。 别说凡妮莎,程越也吃不惯国外的中餐。 好多中餐馆除了菜品的样式像一点,根本没有中餐该有的味道。 尤其是炒菜。 欧洲人喜欢用橄榄油炒菜,而橄榄油有加热会膨胀的特点。 所以如果是按照同样的比例炒菜,用橄榄油炒出来的菜就会显得特别油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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