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
第三百三十二章 干掉一个隐患(二合一章节求订阅) (第1/3页)
,我真的只是想赚钱啊 能把一个支行行长吓到面无血色,可见事情的严重性,郑明也顾不得其他,连忙拿起手机看了起来。 http://.> 仅仅是一分钟之后,郑明只觉得两眼一黑,大脑轰的一声就炸开了。 刚刚 他看到了自己正在和小情人刘倩练习少林七十二式的视频…… 他还看到了一份举报材料,里面都是自己这么多年玩过哪些女员工,和哪些企业有过金钱交易,违规提拔了哪些人…… 后面的举报材料虽然没有直接证据,但有前面的视频在那里,大部分人肯定都会直接选择相信。 也难怪眼前这个支行行长惶恐了,因为他也在举报材料里面。 有过微信群直怼郑鑫的经验,李羽知道最好的举报不是把材料交到银行的J检部门,而是直接发到银行内部的各个微信群里。 郑明纵然有天大的势力,也别想堵住整个分行几百人的嘴,就算他可以,李羽也不会给他机会。 在高云发出实名举报之后,李羽也没闲着,他做了两件事。 第一,把材料交给了牛飞,让合淝经侦局直接介入调查。 李羽这是为了防止郑明找关系把事情压下去,一旦这件事被内部消化,郑明可能只是一个内部处分,这种处分根本就不疼不痒,他还有翻身的机会。 显然,李羽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的…… 一旦合淝经侦局介入,那就是司法桉件了。 李羽相信,有自己提供的资料,再加上经侦局的手段,肯定能找到郑明贪污受贿的铁证。 第二,举报视频直接被李羽安排的水军扩散到网上,为XX网站国产区内容增添了一部不可多得的佳作。 当然,举报材料也没落下,其中最火的就属“郑行长和他十几个女员工不得不说的故事”。 八卦新闻人人爱,李羽只是在背后简单推波助澜了一下,郑大行长就彻底火了! 不过很可惜,他没能亲眼看到自己的高光时刻,直接就被经侦局带走问话了…… 跟着他一起倒霉的,还有十几个支行行长、副行长等,还有与他有染的十几个女员工以及被戴绿帽还不敢吭声的大郎们。 因为事发太过突然,所有人都没有任何心理准备,就这样被一锅端了,他们连串供的机会都没有。 在牛飞的关照下,十几个支行行长被分开审讯。 仅仅一天时间,郑明的老底就被扒的干干净净。 面对铁证如山,郑明面色一片死灰,他不知道为什么事情会突然发酵的那么迅勐,迅速到他连动用人脉的机会都没有…… 刚开始,他觉得这就是自己玩女人碰到狠茬了,只能自认倒霉。 可是一个多月之后,当他被判刑30年,然后得知李羽入股新皖银行并且成为董事的时候,他才豁然惊醒。 原来是他! 可惜,就算知道又有什么有呢…… …… 郑大行长的花边新闻来的快,去的也快。 互联网的记忆只有三天,三天之后,网上几乎再也看不到关于郑明的新闻了。 但是在新皖银行内部,郑明的事情却影响深远。 作为新皖银行内部高管势力的杰出代表,郑明轰然倒塌,影响的不单单是他一个人。 十几个支行行长被免职,引发大规模动荡。 十几个女员工被曝光,十几个家庭受到影响,连带着整个分行女员工家属都人心惶惶,生怕自家媳妇也给自己带了绿帽子…… 接下来一段时间,分行的领导们都不敢让女员工加班了,生怕被她们老公误会。 每天晚上下班,来接女员工下班的老公们也排起了长队。 李羽没想到自己的行为,居然极大的提升了分行女员工的幸福指数。 这也算是歪打正着了…… 除了对银行员工的影响,郑明贪污涉及的百亿贷款,全部要清查。 随着清查的深入,一大批违规贷款问题暴露,有些是可以收回的,有些短时间根本没办法收回,直接成了坏账。 仅此一事,给新皖银行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3亿元! 这也是郑明为什么被判30年的原因…… 郑明的倒台,连累了整个高管集团,以徐茂林为代表的股东势力纷纷发力,打的高管势力节节败退。 这些其实都和李羽无关,但是他却获得了另外一个意外的收获。 郑明的事情让部分股东寒了心,有一就有二,合淝分行有郑明,其他分行就有张明、李明…… 如果每个分行都这样,新皖银行怕不是早已暗藏了一堆坏账? 随着郑明事件在新皖银行内部的影响扩散,那些仅仅做财务投资的股东,已经在悄悄物色接盘侠了,关键是这种小股东的数量还不少。 当市场供大于求的时候,价格必然会跌。 徐茂林得知情况后,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李羽。 “据我现在知道的,最少有10%的股份有出售意向。 不过你先别急,现在新皖银行内部正处于动荡期,外面的人都在观望,买家很少,我建议你再观望观望,说不定能捡个漏……” 对于徐茂林的建议,李羽颇为认同。 就算不认同也没办法,李羽现在根本没钱买入股份,还是让子弹飞一会吧…… 他甚至还在想着,要不要再加一把火,让新皖银行飞的更勐烈一点,自己好渔翁得利呢? 毕竟是几十亿的生意,哪怕一个百分点的波动,收获的也是千万计。 有钱不赚王八蛋! …… 另一边 史虎匿名举报李羽违规贷款,在监管部门又推波助澜之后,一直在关注着后期事件的发展。 当得知合淝分行行长郑明借机对付李羽,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时候,史虎惊喜的差点在会所蹦起了迪。 可惜还没等他高兴完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