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有钱儿的朝代_九十三章 千古名臣范仲淹(二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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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九十三章 千古名臣范仲淹(二) (第2/2页)

前来拜访他的文人故交。如果说花钱和辖区内的少数民族搞好关系,既是惯例(故事),也是本职工作,除了指责他不该弄得那么频繁之外,也没啥毛病可挑的,毕竟陪吃陪喝既耽误时间也伤身体,滕子京能和羌人打成一片,笼络住他们不去和西夏人勾结,这种工作作风本身也值得肯定,与国家安全相比,花点钱又算得上什么。

    但对前来拜访的文人故交们,除了好吃好喝地招待外,走的时候还要再送个红包,就超出公务接待的范畴了,这个行为就有点太过分了,公款私用,难道还不是贪污吗?朝廷调查组的审计报告在千呼万唤中出台了,审计结论主要有三条:第一,“所用钱数分明”。不存在先前所说的十六万缗公使钱去向不明的问题。第二,“并无侵欺入己”也不存在将钱装入自己腰包的贪污问题。第三,确实存在大手大脚、铺张浪费、过度超支等问题。不知道朝廷调查组是怎么调查的,账本都被烧掉了,如何能得出“钱数分明”的结论,又凭什么确定当事人没有“侵欺入己”呢?

    况且,既然没有问题他为什么要烧毁账本?在朝廷调查组即将展开调查之际,烧毁账本、毁灭证据至少也是一种对抗组织的嚣张表现吧。但朝廷调查组之所以给出以上结果,很显然代表了当今圣上的态度。在听取各方意见,反复权衡利弊之后,宋仁宗做出了此事不宜深究的结论。说到底,能有范仲淹这样正直的大臣为他担保,皇帝也不得不给个面子啊。

    事实上继续深究下去对范仲淹不利。滕子京是范仲淹向朝廷荐举的,按宋朝法律,荐人不当是要获罪的。范仲淹刚到中央主持新政,如果因此受到牵连新政就会有夭折的危险。继续深究下去牵扯面太大。宋仁宗心知肚明,公使费私用不是滕子京一个人的问题,而是一个官场普遍存在的惯例。就在滕子京事件爆发前后,接连又出现了好几起类似案件,其涉案者大多还是前线的统兵将领,就连范仲淹、欧阳修、韩琦等大臣都向宋仁宗承认,他们也出现过公使费私用的问题,所不同的仅仅在于花多花少而己。如果继续深挖下去,牵扯进来的人越来越多,等搞到人人自危的时候,那麻烦就大了!那就到此收场吧!

    于是在庆历四年(公元1044年)正月初四,朝廷关于滕子京的处理决定下发了:降刑部员外郎、天章阁待制、权知凤翔府滕宗谅为祠部员外郎、知虢州,职如故。从刑部员外郎改为祠部员外郎,官阶不变,相当于现在的副司级;天章阁待制的职级待遇不变;唯一变的是从接受审查期间临时任命的凤翔府知府改为虢州(位于今豫陕之间)知州,凤翔府和虢州平级,差别在于虢州条件相对较差,境内多荒山野岭罢了。御史台的言官们显然对这个处理结果十分不满意,此时,第一个站出来弹劾滕子京的监察御史梁坚已经病死了,王拱辰、李京等人接过老梁同志手中的枪,不依不饶地继续弹劾滕子京,坚决要求给他一个像样的处分,王拱辰甚至以“居家待罪”来给皇上施加压力。于是对滕子京的处理又加重了。当年二月十四日,“徙知虢州滕宗谅知岳州”,刚到虢州上任的滕子京屁股还没坐热,只好又动身往岳州赶去。岳州古称巴陵郡,治所在今湖南岳阳,相对于虢州离京师汴梁和老家洛阳更远也更偏僻。另外从“降”到“徙”的字眼变化,也确实隐含了贬谪的意味。然而滕子京终究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乐观分子,早年他又有在南方任职的经验,因此被贬到岳州的他,很快就全身心地投入到地方建设之中,他“承前制,重修岳阳楼;崇教化,兴建岳州学宫;治水患,拟筑偃虹堤”,在岳州三年,他成就了三件大事,政绩斐然。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滕子京显然吸取了以前的教训,重修岳阳楼的巨额费用,没有再动用公费而是采取了“众筹”的方式,他布告地方:“民间有宿债不肯偿者,献以助官,官为督之。”意思是凡是有陈年旧账、呆账、死账的人家,只要愿意将部分债权捐给官府用来修岳阳楼,官府就来负责催讨。于是“民负债者争献之,所得近万缗”。岳阳楼重建完成后,滕子京请老朋友范仲淹为之作记。千古传诵的名篇《岳阳楼记》由此诞生了。一座岳阳楼站起来了,滕子京也心力交瘁,他登高望远,百感交集,“凭栏大恸十数声”,究竟是郁闷,还是悲怆,是蒙冤受屈的哀叹,还是忍辱负重的呐喊,大概只有眼前的洞庭湖能够听得分明。庆历七年(公元1047年),滕子京调任苏州,三个月后不幸病逝,时年56岁。《宋史》给他留下了这样一句评价:“宗谅(滕子京,名宗谅,字子京)尚气,倜傥自任,好施与,及卒,无余财。”岳阳楼犹在,滕子京功过是非,千百年来任由世人评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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