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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铁齿铜牙 (第2/2页)
,还能生出儿子,只怕是那个零件都不会好用。 简旭心说,小爷我这张嘴,死人都能给活了,活人也能说死了,还怕对付不了你个小小的丁孟,等我说完,就就会心甘情愿的做丁府的姑爷了,清清嗓子,开始说道:“一,你们已经拜堂、入洞房,当时的那个场面你也见识过了,外面的人都知道丁大小姐嫁给了你,而大小姐又是个非常贞烈的女子,你悔婚,就是逼她死,他的两个哥哥,能让你活吗,你是想死,还是想成为丁彰丁显的妹夫,你考虑。” 丁孟眼珠子乱转,真的有些怕,心里就懊悔不已,都怪自己大意,错把二小姐当大小姐。 简旭又道:“二,男人娶妻,容貌其实在其次,主要的是她够不够贤良淑德,有些女人貌美,水性杨花,今日勾搭张三,每日勾搭赵五,给你戴了一顶又一顶绿帽子,你觉得值吗,和在妓院找妓女有何区别。而丁大小姐,温柔懂事,琴棋书画无所不能,若不是脸上的那道疤,丁孟啊丁孟,你就是弄座金山银山来,她也不会跟你,你觉得人家丑,我还觉得你配不上呢。三国时的武侯诸葛亮,你给人家提鞋都不配,人家的夫人黄月英,也丑,但是武侯看中的就是黄氏的才学和品行,你是在娶妻,不是在妓院跳姑娘。” 丁孟满地的走,想了又想,怎么都觉得简旭的话有些道理呢。 简旭接着说道:“三,我的随从二先生,是位神医,他正在给丁大小姐做手术,手术大概你不懂,就是,他要把丁大小姐的疤痕给弄没了,你想想,她的眉眼,肤色,腰肢,若是没了那道疤痕,岂不就是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,到时,人家说不定就不要你了,差不多就被皇上选进宫里,做了什么贵妃呢。” 伊风在门口听了简旭的话,不住暗笑,主子开口,一般都是如滔滔江河之水,倾泻而下,把人淹没,淹到你睁不开眼,辨不清事,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跟着他的话走了。 丁孟给简旭说的,动了心,问道:“她的疤痕,真能弄掉?” 简旭道:“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,丁孟啊丁孟,你找个女人,是要给你生儿育女的,不是过两天就散伙的,丁大小姐的疤痕纯属意外,又非天生,不能遗传,哦,遗传这个词你也不懂,谁让你没文化,我就给你解释一下,就是说,丁大小姐本来是个美人,谁知被人用刀砍在脸上,才会如此,她给你生了儿子女儿,一定会像她以前那样的美貌,没听说谁家的孩子出生,把爹妈身体上的疤痕还继承下来的,当然,要是长的像你这样,也是没有办法,是你作恶多的结果。” 丁孟还在犹豫。 简旭又道:“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,你很有钱吗?没有。你是大官吗?不是。你非但不是这些,你还是一个偷偷摸摸的贼,而丁府在双雄镇的名气你也了解,你偷偷摸摸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,那种日子提心吊胆的,你自己知道有多难受,不如就做了丁府的姑爷,要地位有地位,要钱有钱,从此金盆洗手,你不再是贼,弄几百亩地,做个小地主,生一堆娃,等他们长大会说,我是良人后辈,而不是贼的后人,你多大了,三十多了吧,等你老到不能跑不能跳,你还做得动贼吗,到时你无儿无女,死时也就是你这个比你还无用的弟弟去掉几滴眼泪,然后用一张破席子,把你裹了,往路边的沟里一丢,等着喂野狼或是秃鹫,你想想,可怕不可怕。” 丁孟睁大了眼睛,怕!怎么自己以前就没想到这些呢?三十大几的人了,连个女儿都没有,更别说儿子,真有一日自己垂垂老矣,谁给我一口饭吃。 那丁小姐看上去很温顺的一个人,丁彰丁显,就是为了他这个妹子,也会善待我,给我盖一座府第,买几个丫头,没事了喝喝酒,逛逛花园,不比四处去踩点偷盗强。这些年坑蒙拐骗偷,缺德事没少做,要是有一天给人寻仇,也有丁彰丁显罩着。 而且,西夏使者被杀现场自己真去过,到时被官府缉拿,也有丁彰丁显给我疏通。这样的好事,自己如何就一点都琢磨不透,听简旭一说,自己岂不是放着金元宝不要,硬要去搬石头砸脚。 “好,我同意!”他说道。 简旭心里喊了声,娘啊!幸不辱使命,赶紧告诉齐小宝去,让他拿着这个大礼去哄丁二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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